一個單位是否選擇“代理記賬”取決于該單位是否具備配備專職會計人員的條件,這應該由各單位根據自身會計業(yè)務的需要自主決定。一般而言,單位規(guī)模的大小、經濟業(yè)務和財務收支的繁簡程度、經營管理的要求等,是決定單位是否配備專職會計人員的主要因素。單位規(guī)模大、經濟業(yè)務多、財務收支量大、在經營管理上要求高的單位,一般應該單獨設置會計機構并配備專職的會計人員,以便及時組織本單位各項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的核算,實行有效的會計監(jiān)督,以保證會計工作的效率和會計信息的質量。
國家稅務總局于2007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《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》第12條規(guī)定:個體工商戶可以聘請經批準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(yè)務的專業(yè)機構或者具備資質的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。
需要明確指出的是,一個單位是否設置專職會計人員,應該由單位自行決定,但建賬則是強制性的要求,是否建賬的終核定權歸行政主管機關。
一般,代理機構會提供以下業(yè)務:
1、整理原始單據、記賬憑證;
2、出具財務報表(資產負債表、損益表);
3、每月納稅申報及稅款交納,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;
4、新公司國地稅報到等;
另外,有些機構可以提供免費的每月報稅短信通知,郵件通知服務。
總賬建賬的原則是什么?
總賬是根據一級會計科目(亦稱總賬科目)開設的賬簿,用來分類登記企業(yè)的全部經濟業(yè)務,提供資產、負債、所有者權益、費用、收入和利潤等總括的核算資料。
會計建賬的基本流程:
1. 確定企業(yè)類型和規(guī)模:根據企業(yè)的經營范圍和發(fā)展目標,選擇合適的會計制度。同時考慮公司的財務狀況和人員配備情況來決定是否需要聘請專業(yè)的會計師或代理記賬公司。
2. 設立賬戶分類:按照會計準則的要求,將企業(yè)的各項經濟業(yè)務分為不同的類別,如收入、費用、資產等。每個類別的賬戶都有特定的名稱和用途,以便于記錄和管理。例如,“應收賬款”用于記錄客戶的欠款;“應付賬款”則用來反映供應商提供的貨款。
3. 設置賬戶余額表:在賬戶分類的基礎上,建立相應的賬戶余額表,以方便對各項經濟業(yè)務進行匯總和分析。余額表的格式通常包括日期、項目編號、賬戶名稱、金額等內容。
4. 總結會計報表:根據賬戶余額表中的數據,編制出財務報表,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(Balance Sheet)、利潤表(Income Statement)和現金流量表(Cash Flow Statement)。這些報表可以提供企業(yè)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詳細信息給投資者、債權人和其他利益相關者。